null
要搞清楚银行保函通知费到底由谁来承担,咱们先得弄明白这事儿是怎么一回事。
平时做生意,尤其是大一点的工程、贸易,常常会用到银行保函。这保函简单说就是银行向收款方(受益人)出具一份书面保证,保证如果申请人(比如承包商、供货商)没按合同办事,银行会按约定赔钱给受益人。但是这份保函从开出来到交到受益人手里,中间往往不是直接给,而是通过受益人所在地的银行去“通知”或“转递”——这家银行就叫通知行。
通知行不是白干活的,它要核对保函的真伪,确保是真实有效的银行文件,再正式通知给受益人。这个服务收的钱,就是“保函通知费”。
那么这笔钱谁出呢?其实并没有法律硬性规定,主要看合同怎么谈。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最常见的是申请人承担。因为保函是申请人要求银行开的,通知行也是按开证行的指示办事,所以通知费往往会被算在申请人的开立成本里。申请人付给自家银行(开证行)的费用里,可能已经包含了这笔通知费,也可能开证行垫付后再向申请人收。
但有时也会约定由受益人承担。如果合同里写清楚了“所有银行费用由受益人负责”,那通知费就可能落到受益人头上。不过实务中受益人往往不太愿意,因为保函本质上是保护他的,还要他掏钱通知,心理上不太容易接受,所以这种情况相对少一些。
还有一种可能是双方分摊,或者合同里直接写明“银行费用各付各的”,即申请人付开证行的费用,受益人付自己这边通知行的费用。这种做法比较清晰,避免扯皮。
所以你看,这事儿没有标准答案,主要看买卖双方在签合同时怎么商量。如果你是自己作为申请方,最好在谈判时就把银行费用这一条明确写进合同,比如“保函开立及通知等所有银行费用由甲方承担”,这样将来账目清楚,不会有争议。
要是你收到了保函,发现通知行找你收费,但你记得合同没写自己承担,那就得回去翻合同条款,或者跟对方沟通确认。有时候银行为了省事,可能默认从受益人账户扣,但不代表你一定有义务付。
总结一下:银行保函通知费最终谁掏腰包,取决于合同约定。常见的是申请人承担,但具体必须看白纸黑字的协议。谈合同的时候多留个心眼,把费用这条说清楚,以后合作起来就更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