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诉和诉讼保全是两种在法律诉讼过程中常见的概念,它们在性质与目的上存在明显的区别。撤诉指的是原告在诉讼过程中自愿放弃原先提起的诉讼请求,并请求法院终止诉讼程序;而诉讼保全则是指当事人为了保障自身权益,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依法向法院申请采取一系列保全措施,以防止被告在诉讼期间进行某些可能对原告权益造成不可挽回损失的行为。
首先,从性质上来看,撤诉是原告主动放弃原先的诉讼请求,意味着放弃追求权益的机会,即视为终结了整个诉讼过程。而诉讼保全则是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采取的一种应对策略,旨在保护自己的权益,并不影响原告对被告的起诉和诉讼请求的继续进行。
其次,从目的上来看,撤诉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避免进一步的法律纠纷和争端,实现一种和解或调解的结果。当原告发现起诉存在某种原因不利于自己的时候,可以选择自愿撤诉来中止诉讼。相对而言,诉讼保全的目的则是为了阻止被告在诉讼期间采取可能导致原告无法获得法律救济的行为,以确保案件的审理过程公平公正,并使原告在未来可能获得的法律救济中得到充分保障。
另外,撤诉和诉讼保全的适用范围也不同。撤诉适用于所有诉讼案件,只要原告自愿放弃诉讼请求并向法院申请终结诉讼程序,即可实现撤诉。而诉讼保全则适用于需要保全的案件,例如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禁止令保全等,当事人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保全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撤诉和诉讼保全在对诉讼结果的影响上也有所不同。撤诉会导致诉讼程序终结,原告失去追求权益的机会。而诉讼保全的结果是法院依法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以保护原告的权益,而这些措施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并不涉及对被告的控制或制裁。
综上所述,撤诉和诉讼保全在性质、目的、适用范围以及对诉讼结果的影响上存在明显的区别。撤诉是原告主动放弃诉讼请求的行为,而诉讼保全是当事人为了保护自身权益而采取的措施。无论是撤诉还是诉讼保全,当事人都应根据具体情况慎重考虑,并在法律的指引下做出适当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