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保全的保函费能否得到支持
在商业合同关系中,双方不能保障自身利益的情况下,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对合同标的实施保全措施。保全措施主要分为财产保全和行为保全两种,其中财产保全是最为常见的一种保全方式。在申请保全过程中,保全人通常需要提供保函作为保证金,以确保被申请人在承担保全义务时能够支付保险金额。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申请保全的保函费能否得到支持却成为了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
首先,申请保函所付出的费用是必要的支出,这是由于保函作为保全措施的必备文件,需要申请人提供。同时,保函费用也是保全措施中的一个必要费用,是由申请人用来保证裁判结果执行的。
其次,保函费用的支付是合法的费用支出,因为在进行合同纠纷解决过程中,申请人可能需要进行多次保全申请,因此,保函费用作为保全措施的容易造成多次支付。而这些费用支出是由申请人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承担风险的结果,所以,支付保函费用应该被视为合法的费用行为,而非非法支出。
但是,在实际情况中,保函费用的支出是否能够得到支持,各个法院之间的观点存在差异。部分法院认为,保函费用是申请保全过程中的必要费用,应当得到支持;而另一些法院则认为,保函费用的支付是申请人的自愿行为,因此,不应该得到支持。
总的来说,申请保全的保函费能否得到支持,还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在实际操作中,申请人应该注意保证证据的充分性和真实性,同时规避可能造成的不必要支出,以降低费用成本,从而保障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