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函正本是指由发出银行提供的确凿有力的文件,用于证明银行已经向受益人发出保函,并且保函已被签署和盖章。正本通常是以纸质形式存在的,而不是电子文档。
保函退还的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具、使用信用证书及保函管理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根据这些规定,保函在完成其目的后必须退还正本。
当一个合同的约定事项已达到或全部完成时,一般来说,保函正本应当退还给发出银行。这是因为保函的作用就是担保合同的履行,一旦合同约定的事项完成,保函的义务也随之终止。
尽管一般情况下保函正本必须退还,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能会有例外。比如,当合同双方对保函正本的继续保留达成一致意见,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则可以按照约定来处理。
如果银行保函的使用者希望得到保函正本的退还,首先需要与发出银行联系,了解具体的退还流程和要求。一般而言,需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并确保保函正本没有任何纠纷或争议。
总的来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保函正本在完成其担保目的后应当退还给发出银行。双方可以在合同中进行相应的约定,但需要注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