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异议被驳回如何救济
在诉讼中,当原告对被告的财产提出保全申请时,如保全申请被法院支持,法院将会采取相应措施保全被申请财产。但是,被告也可以对保全决定提出异议,认为保全决定不当,需要撤销或改变。但是,当保全异议被驳回时,被告是否可以继续寻求救济呢?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此问题。
一、保全异议的概念及程序
保全异议是指被申请人对保全措施提出的撤销或变更的申请,保全异议的提出不影响原保全措施的执行,但是如果保全异议被支持,法院将会对原保全措施进行改变或撤销。
保全异议的程序可以概括为:被告在接到保全通知书后10日内向法院提出异议,由法院组织双方进行听证,并进行裁决。如果被告对裁决不服,可以在裁决作出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二、保全异议被驳回的后果
当被告对保全措施提出异议,但是保全异议被法院驳回时,该保全措施将会继续执行,并且法院对被告提起的异议不予受理。这意味着被告必须在执行期限内执行法院的保全决定。
三、被告如何继续寻求救济
当保全异议被驳回时,被告仍有其他途径继续寻求救济。以下是几种可能的途径:
1. 主张侵权
如果认为原告的保全申请并无依据或被告并未侵犯原告的合法权益,被告可以在保全执行的同时,进行侵权主张的诉讼。这一提起的诉讼可以为被告争取保全的变更或者撤销。
2. 对原告提起反诉
当被告被原告起诉时,被告可以同时以反诉的形式提起诉讼,以求扭转诉讼局面。此时,被告可以在原告没有取得诉前保全的情况下进行反诉,并尽可能争取最优势的诉前保全。
3. 对保全裁定提起上诉
即便保全异议已经被驳回,被告仍可以对保全裁定提起上诉。如果被告认为法院的保全裁定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或者对保全异议裁决程序有误,可以在裁定作出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四、结语
保全异议被驳回并不意味着被告没有继续寻求救济的机会。被告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在执行期限内寻求救济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但是,被告在寻求救济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合适的途径并及时采取行动,以充分利用诉讼资源并提高胜诉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