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包括保全费法律规定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法制化的进程,诉讼问题已经成为大家感到十分关注的问题,尤其是在商业领域中,法律诉讼已经成为不可避免的风险。在进行诉讼过程中,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诉讼费用。诉讼费用是诉讼过程中的必要支出,包括律师费、鉴定费、差旅费、诉讼保全费等。在本文中,我们将重点关注诉讼保全费。
什么是保全?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全请求人向法院提出相应的请求,由法院依法采取措施保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保全措施主要包括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两类。
那么,诉讼保全费指的是什么?简单来说,诉讼保全费是在保全过程中所花费的支出,也包括了财产保全费和证据保全费。此外,由于保全程序繁琐、复杂、多次出入庭审,给保全请求人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和繁琐,因此,法律规定保全费可由保全请求人支付。
那么,根据哪些法律规定,保全费可以纳入诉讼费用呢?首先,在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提出保全申请的,由其先行支付必要的诉讼费用。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在民事审判工作中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三条中也有相关规定:保全费用纳入诉讼费中。这里需要指出,按照规定,保全费用的支付是由保全请求人先行支付的,但是,在最终判决中,保全费用可以作为诉讼费用一部分,追加在败诉方的诉讼费用中。
那么,保全费的纳入诉讼费中是否合理呢?对此,我们需要从诉讼费的性质和作用来看。诉讼费是民事诉讼过程中的必要支出,从另一个角度而言,诉讼费的目的就是要保证诉讼的公正、公平和实效。而在诉讼过程中,保全措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保证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将保全费纳入诉讼费用中可以更好地体现诉讼费的保全性、代表性和救济性。
总之,保全费用是在诉讼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作为当事人之一,保全请求人需要对保全费用承担先行支付的义务。但是,在最终的判决结果中,保全费用可以追加到败诉方的诉讼费用中,并纳入最终判决的范畴。这样的规定可以更好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能更好地体现诉讼费用的保全性和救济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