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找担保人做什么
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或仲裁程序中,为了防止被执行人转移、隐匿、毁损财产,从而导致执行可能受阻或受损,申请人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采取相应的财产保全措施,以确保债务的履行。而在财产保全程序中,担保人的作用十分重要。
一、担保人的定义及职责
担保人是指同意为申请人的债权提供担保的自然人或法人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为执行法院或仲裁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财产,从而保证申请人在遭遇恶意债务人时能够顺利实现债权的确权。
二、担保人的选择原则
选择合适的担保人是财产保全中的重要一环。一般来说,选择担保人需要符合以下原则:
1. 信用良好:担保人的信用状况是评估其是否具备提供担保的条件的基本标准。担保人需具备较高的信誉度和良好的信用记录,确保其在担保财产保全期间能够及时履行担保责任。
2. 资产充足:担保人应当有足够的财力来支撑其作为担保人的责任。其资产状况应当足以覆盖被申请财产保全的价值,以确保在财产保全措施实施期间能够提供足够的担保。
3. 无不良纪录:担保人应当没有涉及违法犯罪行为、诈骗行为、经济纠纷等不良记录,以保证申请人的利益不受损害。
三、担保人的责任和义务
作为担保人,其责任和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提供财产担保:担保人的主要义务之一是依法提供担保财产。具体来说,担保财产可以是房产、车辆、存款、有价证券等具有一定价值并且容易变现的财产。担保人需要在申请人或执行法院的要求下提供这些财产,以确保债务的履行。
2. 承担追偿责任:如担保人提供的财产被执行时,担保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追偿责任。即在债权得到实现后,担保人的财产将被执行法院或仲裁机构用于债务的清偿。
3. 配合执行:担保人应积极配合执行法院或仲裁机构的工作,提供相关证据和信息,及时履行担保义务。同时,担保人应确保所提供的担保财产的安全和完整,以保证财产保全措施的有效实施。
四、担保人的权益保护
作为担保人,其权益也需要受到保护。在执行过程中,担保人可以享受以下权益保护:
1. 优先受偿权:在债权得到实现后,担保人享有优先受偿权,即在其他债权人之前优先清偿其提供的担保责任。
2. 追偿权:如担保人的提供的财产被执行后,担保人可以行使追偿权,要求被申请债务人偿还其清偿债务,以保护自身利益。
3. 财产安全保护权:担保人在提供担保财产时,有权要求执行法院或仲裁机构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担保财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其被恶意侵害。
综上所述,担保人在财产保全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其选择和履行担保责任对于申请人的利益实现至关重要。同时,作为担保人,也需要充分了解其权益保护,确保自身利益不受损害。只有在担保人和申请人共同合作下,才能实现财产保全的目的,维护法律的公正与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