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中,财产保全是一种保证当事人诉求得到实现的重要措施。但同时,被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也会对被保全人的财产处置权造成一定的限制。当保全措施对被保全人造成过大影响时,被保全人可以申请撤掉财产保全,解除限制。
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撤掉财产保全呢?又需要经过哪些程序呢?
申请撤掉财产保全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原保全情况发生变化:这包括原保全事实依据发生变化,如原担保物抵押、质押等;或原担保物贬值、损坏,或有隐匿、转移、毁损的危险;
2.申请人提供新的担保:申请人可以提供新的担保物,如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以替代原财产保全措施;
3.法律依据变化:如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对财产保全有新的规定,或原适用的法律法规被修改或废止;
4.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撤保的其他情形:如人民法院认为原财产保全措施对被保全人造成过大影响,或保全措施不适当等。
申请人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书:写明原财产保全案由、案号,申请撤保的理由及相关事实,并提出具体请求;
2.身份证明:申请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营业执照等;
3.变更或废止保全的理由及相关证据:如原担保物贬值或损坏的评估报告,或新的担保证明等;
4.其他相关材料:如人民法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向原财产保全裁定或决定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审查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如果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人民法院会要求申请人补正。如果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人民法院会受理申请。
3.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在受理申请后,会对申请人提供的理由及证据进行审查。如果人民法院认为申请人提供的理由及证据不足以支持撤掉财产保全,会驳回申请。如果人民法院认为申请人提供的理由及证据充分,会作出裁定或决定,撤掉财产保全。
4.人民法院送达裁定或决定人民法院会将撤掉财产保全的裁定或决定送达申请人及原财产保全的利害关系人。如果利害关系人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5.解除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会通知相关机构或个人,解除原财产保全措施。如原财产保全措施为冻结银行账户,人民法院会通知相关银行解除冻结;如原财产保全措施为查封房产,人民法院会通知相关部门解除查封。
某公司因合同纠纷被人民法院冻结银行账户,影响了公司正常经营。该公司向人民法院提供其他担保,申请解除账户冻结。人民法院审查后,同意该公司提供的担保,并作出裁定,解除了对该公司银行账户的冻结。
1.申请撤掉财产保全需要符合法定条件,否则人民法院会驳回申请;
2.申请人需要提供充分的理由及证据,以支持自己的申请;
3.人民法院在审查时,会全面考虑各方利益,以确保公正裁判;
4.申请撤掉财产保全需要经过法定程序,不得随意跳过或简化步骤。
综上所述,撤掉财产保全需要符合法定条件,经过法定程序。被保全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理由及证据,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同时,人民法院在审查时,会全面考虑各方利益,确保公正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