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保全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为防止权益受到损害或者证据遗失、灭失,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法院采取一定的措施进行保全的行为。保全措施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案件审理过程的公平公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诉讼法保全包括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两种形式。
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期间,为保证执行判决或裁定时能够有效执行,保全被诉讼财产,避免被执行行为给当事人带来不可逆转的后果。财产保全的方式包括查封、扣押、冻结、支付令等。
查封是指将被诉讼人的财产暂时封存,限制其对该财产的处分权。扣押是指将被诉讼人的财物暂时扣押,以防止被诉讼人转移、毁损或隐藏。冻结是指限制被诉讼人对相应款项的支配权,以保证执行时能够顺利实施。支付令是指债务人不履行义务的情况下,法院依法向第三人发出要求支付相应款项的命令。
证据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防止证据遗失、灭失,影响案件的真实性和公正性,保全涉及证据的安全和完整。证据保全主要表现为责令对方保存证据、提供证据、不得销毁证据等措施。
民事诉讼法保全的设立旨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诉讼的公平性和有效性。当事人可以根据特定情况,在适用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提出保全申请,向法院寻求保护。法院会根据申请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