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散诉讼是指当事人依法将正在进行中的诉讼程序终止的行为。在某些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可能会考虑解散诉讼以避免长期的纠纷和争议。然而,当事人解散诉讼后是否可以报请保全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解散诉讼并非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协商结果,而是由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作出的判决。即使一方当事人提出解散诉讼的请求,也需要通过法院的审查和裁决来决定是否同意解散诉讼。
在考虑报请保全的问题时,需要根据具体案件来分析。保全是司法机关为了防止民事主体在诉讼期间损害对方合法权益而采取的措施,一般包括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两类。因此,如果解散诉讼会给他方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或者影响到对方的合法权益,那么可以考虑报请保全。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法院并不会轻易批准解散诉讼后的保全申请。法院会综合考虑当事人的诉讼权益、合法权益以及案件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如果解散诉讼后无法证明对方的权益受到损害,或者没有证据证明保全的必要性,那么法院是不会批准保全申请的。
此外,报请保全还需要符合一定的法律程序和条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保全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并缴纳一定的保全费用。因此,当事人在解散诉讼后如若想要报请保全,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请求。
总结起来,解散诉讼可以报请保全,但需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如果解散诉讼会给对方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或者影响到对方的合法权益,同时符合相应的法律程序和条件,那么当事人可以考虑向法院报请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