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申请解除财产保全裁定书范本
原告:XXX公司
被告:XXX银行
法院:XXXX法院
裁定书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原告XXX公司向本院起诉被告XXX银行,要求解除被告银行申请的财产保全措施。本院经审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裁定如下:
一、被告XXX银行申请的财产保全措施自本裁定书送达原告之日起解除。
二、本案受理费由被告XXX银行承担。
理由如下:
原告XXX公司与被告XXX银行之间存在一起XXXX借款纠纷,双方一度协商不果,由被告银行向本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本院依法审查后认为,本案中原告XXX公司的财产存在被侵害的嫌疑,故裁定采取了保全措施。
经法庭审理,原告根据本案相关法律规定及实际情况,提出了反担保申请,要求解除被告银行的财产保全措施,并提供了反担保材料。经本院审查,认为原告提供的反担保材料真实有效,符合法律规定,被告银行在保全申请时确实存在不妥之处,没有说明申请财产保全存在法律依据并未提供相关担保价值等材料,因此,被告银行的财产保全申请应当被撤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担保法》相关规定,本院经审理认为,原告XXX公司已经提供了反担保并符合法律规定,因此可以解除被告银行的财产保全措施。同时,本案中的受理费由被告银行承担。
以上裁定为本院根据法律规定做出的决定,如有不服,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上诉。
裁定书送达地址及方式:XXX公司:(地址)(邮政编码);XXX银行:(地址)(邮政编码)。
审判长:XXXX
代理审判员:XXXX
书记员:XXXX
注:以上仅为模拟案例裁定书范本,实际裁定书内容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