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费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为了保护诉讼请求人的合法权益,向法院提出申请采取保全措施而支付的费用。那么,诉讼保全费的收取和计算是基于哪些法律依据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申请执行人有权请求被执行人提供财产或者提供担保,并可以支付相应的费用。该条款给予了申请执行人申请财产保全所需费用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以诉讼请求为由,向人民法院申请给予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交能够证明财产保全费用的相关材料。这表明,当事人在提出申请财产保全时,需要提供相关材料证明涉及的财产保全费用,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诉讼中保全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对于诉中保全案件,财产保全费按照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书金额标的的0.5%至2%提取;对于诉后保全案件,除特殊情况外,不再向申请执行人征收财产保全费。这一规定明确了诉中保全案件和诉后保全案件的财产保全费率。
根据以上法律依据,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诉讼保全费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法律解释的规定而收取和计算的。当事人在提出申请财产保全时,需要提供能够证明财产保全费用的相关材料,并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