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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财产保全是什么意思呀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3-04-02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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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民间借贷及商业合同的增多,其中不可避免地涉及到财产保全措施。财产保全,通俗地说就是法院为保证当事人申请的赔偿或判决能够得到充分执行,而采取的一种非常规的法律措施。对于债务人来说,财产保全可能会带来很大的不便和压力,解除财产保全则能够减轻这种压力。

那么,解除财产保全又是什么意思呢?解除财产保全指的是法院撤销之前进行的财产保全措施,使之前被冻结、查封、扣押、拍卖等的财产重新解除限制,恢复自由状态,恢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就是债务人能够取回之前被保全的财产。

想要解除财产保全,首先需要判断财产保全是否已经生效。如果你在开庭前已经收到了法院的保全通知书或者保全决定书,但是还没有生效(即还没有被执行),那么你可以申请解除财产保全;如果财产保全已经生效,那么你就需要先申请解除财产保全的冻结、查封、扣押、拍卖等限制措施,然后再申请解除财产保全。

通常情况下,解除财产保全需要债权人同意,如果债权人不同意,需要通过诉讼来解决。此时,债务人所需做的,是向执行法院提供合适的证明材料,证明自身具备解除财产保全的资格和权利,并且尽可能地向法院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财产保全已经达到了解除的条件,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总之,解除财产保全是维护债务人合法权益的一个重要途径,如果您的财产被保全,那么请不要过度惊慌,及时咨询律师,并根据实际情况寻找合适的解除途径,解除对财产的限制,保障自己的争议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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