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
我是原告方代理律师,在此向贵庭提交一份有关诉讼财产保全书的担保函,以确保对被告方财产的保全措施能够顺利执行。经过充分考虑和咨询,我代表原告方保证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按照法庭要求履行保全义务。
首先,我代表原告方向法庭保证,在此诉讼案件中,被告方的财产确实存在给原告方造成损失的风险。根据我所了解的情况,本案涉及的法律纠纷较为复杂,且涉及的权益更加重要。为了保证原告方在诉讼过程中的权益不受损害,确保法院的判决能够得以有效执行,我们决定申请财产保全措施。
其次,为了确保本案的正常进行和判决的执行,我代表原告方愿意提供财产担保,以保证被告方可能承担的赔偿责任得到充分履行。原告方愿意提供等额的现金担保金,作为诉讼财产保全的担保措施。该担保金将存放在贵庭规定的指定账户中,并在法院的授权下进行管理与使用。
第三,为了明确保全担保责任的边界,我代表原告方愿意明确约定以下事项:
1.保全期限:担保期限为本案审理终结后的执行期限内,若被告方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判决结果,担保金将在法庭授权下退还给原告方;若被告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判决结果,法庭将依法处理相关责任并保留对担保金的使用与处置权。
2.担保金处置:若被告方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履行判决结果,贵庭有权使用担保金作为被告方的赔偿,或为原告方追偿提供补偿。对于担保金的使用与处置,我代表原告方将完全服从贵庭的安排和判决。
3.担保金利息:担保金应享有由法庭所规定的相应利息。对于利息的支付与使用,我代表原告方也将完全按照法庭的要求进行。
4.保全措施解除:一旦被告方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判决结果,我代表原告方将申请解除诉讼财产保全措施,并配合贵庭的相关调查与决定进行处理。
最后,我保证以上声明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我代表原告方郑重申明,愿意提供诉讼财产保全书的担保函,并在保全措施的期限内履行相应义务,确保诉讼程序能够顺利进行。
特此声明。
原告方代理律师:
(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