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反担保裁定书
案号:XXXXX号
裁定书号:XXXXX号
被申请人:XXXXX
申请人:XXXXX
裁定事由
根据XXX法院受理的XXXXX案件的相关材料,申请人请求对被申请人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并提出反担保。
审理经过
本院经过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后认为,申请人对被申请人提出的诉讼保全请求有理由且符合法律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院决定如下:
一、对于申请人的诉讼保全请求
本院认为申请人的诉讼保全请求符合法律规定,为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准许如下诉讼保全措施:
1.XXXXX措施:被申请人应立即停止对申请人的侵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停止销售、制造、复制、传播、出租、展示、张贴等行为。
2.XXXXX措施:被申请人应立即冻结其账户内的资金,以确保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能够保障申请人的权益。
3.XXXXX措施:被申请人应立即提供相关财务报表和资料,确保能够向法院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
二、对于申请人的反担保请求
鉴于申请人提出的反担保请求,本院认为反担保能够确保诉讼保全措施的有效执行,准许如下反担保措施:
1. 申请人应提供担保物品:XXXXX作为本案的反担保,该物品将由法院予以保管,以确保被申请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可能需要返还给申请人的相关费用。
2. 申请人应提供XXXXX作为本案的反担保,并在XXXXX日期前向本院提交。
三、诉讼保全的有效期
本院决定的诉讼保全措施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生效,并终止于本案最后审理结果确定之日。
裁定结果
鉴于申请人的诉讼保全请求及反担保请求符合法律规定且有充分理由,本院决定准许申请人的诉讼保全请求,并要求被申请人履行相关义务和提供反担保。
此裁定为终审裁定,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审判长:X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