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是由谁来办理手续
财产保全是诉讼程序中的一种重要程序。通常情况下,当我们申请诉讼时,为了保障我们的诉讼权益,我们需要对被诉财产进行保全。那么,财产保全是由谁来办理手续呢?
首先,需要注意的是,财产保全是由法院来办理的。一般来说,当我们在诉讼过程中发现被告可能会将财产转移、隐匿或者毁损时,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进行财产保全。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被保全的财产及其价值、申请保全的理由和证据,同时提供担保或者支付保全担保金等相关材料。
法院收到申请后,会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通过裁定来决定是否同意申请财产保全,以及对哪些财产进行保全,并制定保全措施和保全期限。同时,在成立保全的同时,法院还会通知被保全人进行财产清查和保全后的管理。被保全人必须遵守法院的保全裁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无论是申请人还是被保全人都可以向法院提出复议申请,但是复议申请并不一定能够撤销或者改变原来的保全裁定。因此,当我们申请财产保全时,需要充分认识到保全措施的严肃性和必要性,以及不良后果的可能性。
综上所述,财产保全是由法院来办理的。在申请保全时,我们需要遵守法律程序,提供相关的证据和材料,并遵守法院的保全裁定,以保护我们的诉讼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