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财产保全担保函模板
财产保全担保函是在财产保全执行过程中,向法院提供担保的一种方式。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当债务人和债权人达成和解、庭外和解或者其他协议时,需要解除之前设立的财产保全担保函。下面是一份解除财产保全担保函模板,供大家参考。
解除财产保全担保函
尊敬的相关方:
因[原告姓名/单位]向[被告姓名/单位]提起[案件类型]诉讼,[法院名称][案件编号]号案件中,[原告姓名/单位]申请对被告的[财产保全措施及具体内容],贵司于[申请财产保全措施的日期]日予以配合并担保。
现[原告姓名/单位]与[被告姓名/单位]已达成[和解/庭外协议/其他协议],约定[协议具体内容],因此,[原告姓名/单位]向[法院名称]申请解除之前所设立的财产保全担保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贵司担保的金额为[担保金额]元。
二、贵司同意放弃担保财产,解除对被担保人的财产保全担保责任。
三、本函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四、贵司保证担保款项来源合法,不存在违法犯罪行为。
五、其他约定[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删除条款]。
特此函告,敬祈合作!
[贵司名称][签署日期]
以上是一份解除财产保全担保函模板,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根据不同的情况,可能需要进行适当的修改或者补充。同时,在编写财产保全担保函时,应注意准确性和完整性,尽可能避免模糊和歧义,以免影响到案件的正常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