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函是一种常见的商业担保工具,广泛应用于各类合同中。然而,关于履约保函由哪一方发出的问题,一直存在争议。本文旨在探讨并解决这一问题。
首先,我们需明确履约保函的概念。履约保函是指一个格式化的文件,由乙方通常是承包商提供给甲方(通常是委托人或购买方)作为履行合同条款所要求的一种保证。其目的是提供一种经济上的安全网,以确保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能够充分履行自己的义务。
虽然履约保函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发出方应该是谁,但从实践和常识来看,通常由乙方即承包商发出。这是因为通常情况下,乙方需要向甲方提供某种形式的担保,以证明其有能力和意愿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义务。
在履约保函的发出方即乙方提供担保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权利和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手续费并提供相关支持文件,同时甲方也有义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使用、维护和实现该保函。
虽然履约保函的发出方并没有明确规定,但通过对相关的法律文件以及过去的判例进行分析,可以发现一些相关的审议和解决办法。根据国际贸易实践和国内法律体系,通常认为由乙方即承包商发出的履约保函更符合常态,并且在绝大多数案例中,法院也倾向于支持这种观点。
综上所述,尽管履约保函的发出方无明确规定,但从常理、实践以及法律体系中可以得出结论,履约保函通常由乙方即承包商发出。因此,在签订合同时,一方作为甲方应该对乙方要求提供履约保函持开放态度,并在实际操作中积极配合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