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财产保全范文
尊敬的法院:
我系原告,因被告于本院其他案件中有可能转移或隐匿其财产、变卖、低价抛售或者挪用、质押、划拨、冻结其财产等违法行为,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八条的规定,请求贵院对被告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我特向贵院申请如下:
一、对被告名下的银行账户、BTC账户、股票账户等其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冻结其账户余额,不能进行转账、取款、消费、挂失等操作。
二、对被告名下的不动产采取保全措施,禁止其进行任何的抵押、质押、转让、出租或销售等行为,该财产的任何变化亦需得到我方同意。
三、对被告名下的动产(包括但不限于汽车、金条、首饰等)等进行查封、扣押、评估,一旦变卖或转移将扣留金额的100%用于赔偿我方损失。
四、要求被告提供能够验证其财产来源的证据,并要求原告能够与相应证据进行对应。同时,被告应对所有涉案财产进行真实和详细的披露,并承担造假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以上四点保全措施的实施,将有助于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避免被告以财产转移等方式规避本案的赔偿责任。据本人所知,我方的这一保全请求不会对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害,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保全措施的要求。因此,烦请法院支持并对被告的相关财产进行保全,以便更好地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XX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