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为保障诉讼权利,对于可能受到损害的财产进行保全的行为。对于有一定经济纠纷或者侵犯财产权的案件,申请财产保全可以保证案件的顺利进行,而申请财产保全也需要一定的资料。那么,财产保全申请需要什么资料呢?
首先,申请人需要提供诉讼状。诉讼状是起诉书的别称,它是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的书面表达方式。在申请财产保全时需要提供诉讼状,以便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满足申请财产保全的要求。
其次,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证据材料是申请财产保全的重要依据,可以证明申请人的权利已经受到侵害或者存在可能受到侵害的情况。常见的证据材料包括合同、发票、合同履行记录、银行存折、证券账户、房屋证明等等。
第三,申请人需要提供财产保全申请书。财产保全申请书是在诉讼中进行申请财产保全的书面申请,其内容应当明确、具体、真实、准确。申请书中需要详细说明申请财产保全的依据、范围及措施。
最后,还需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可以证明申请人的身份,以及证明其具有民事诉讼主体资格。常见的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总之,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供的资料还包括其他一些具体情况下需要的材料,如财产保全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等。申请人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提供相关材料,以便法院能够很好的进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