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履约保函是指建设单位在承包商与发包方签订合同时,要求承包商提供的一种风险防控工具。它是由保险公司或银行向发包方开具的,作为保障承包商履约能力的担保文件。
建设工程履约保函的主管单位主要有两个:建设单位和担保机构。
建设单位在项目中担负着监督、管理和验收等职责,因此也是建设工程履约保函的主管单位之一。
担保机构主要负责审核、核发以及管理建设工程履约保函,确保其合法有效。
建设工程履约保函可以保障发包方的权益,一方面强化了承包商履约的信心,提高了承包商的竞争力;另一方面也为发包方提供了一种风险防控的手段。
建设工程履约保函的主管单位是建设单位和担保机构。建设单位在项目中承担监督、管理和验收等职责,而担保机构负责核发和管理履约保函。这两个单位共同确保了建设工程履约保函的合法有效性,并保障了承包商和发包方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