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申请书的格式怎样书写
一、申请书首部
申请书的首部应当写明申请的法院、申请人姓名(名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果有)、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及与当事人、被申请人的关系。申请人还需附上与被申请人的关系证明文件。
二、保全请求的明确说明
保全申请书必须明确说明所请求的财产保全措施种类、要求的保全措施、保全的范围及被申请人的财产状况等。
三、保全事实的说明
保全申请书应当有清楚明确的事实说明,如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关系,主张的债权或之前已做出的裁决等,其目的在于证明被申请人具有追索权或抗辩权,以及需要进行保全。
四、申请人的证据
申请人需提出相关证据支持其保全请求。证据包括书面证据和物证证据两种。书面证据需要加盖盖章或公证;如果提供物证证据,还需要详细说明证据物的名称、数量、用途和位置等信息。
五、附加凭证
申请人可以提供其他证明来保证其保全请求的合理性,如现场勘查、知情人证言等。
六、署名、日期和联系方式
申请书必须由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注明日期。另外,申请书中应当注明申请人的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
以上是财产保全申请书的格式和要求,申请人应严格根据申请书的规定格式填写,以保证其被法院受理。同时申请人应当准确、清晰地陈述保全请求的理由和事实,提供明确的证据,以增加保全申请的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