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申请书几份合适呢?
财产保全是指申请人在起诉前或者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被告人的财产,以确保撤诉后能够获得相应的经济赔偿或者执行判决。在财产保全中,申请书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文件,它可以帮助申请人顺利地进行财产保全申请。
那么,财产保全申请书几份才是合适的呢?
通常情况下,财产保全申请书应该准备两份。一份是用于提交给人民法院,另一份是用于自己备份。因为一份申请书在送达到人民法院后,很难再进行修改,所以自己留一份备份是非常有必要的。
在提交申请书时,需要将其送达到被申请保全的当事人手中,通常情况下,保全申请书的送达需要采用公证送达方式。因此,为了避免送达出现问题,建议申请人再准备一份申请书备用,以防出现问题需要进行重复送达。
总之,财产保全申请书两份就可以了,一份提交给人民法院,另一份自己备份,这样可以保证申请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