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诉讼中,被诉方在接到起诉书之前可以通过申请保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防止可能会造成损失的行为发生。那么,被诉前保全后,是否会收到通知呢?这是每个人都很关心的问题。
首先,我们需要知道什么是保全。保全是指在诉讼程序中,法院为了保护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定程序或当事人的申请,做出的限制、禁止或者指定特定的行为。如果被诉方在接到起诉书之前申请了保全措施,那么在被诉书送达前,法院通常会不会向被诉方发出通知。但是,被诉方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没有通知,也不能掉以轻心,因为被诉方申请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会造成损失的行为发生,而不是仅仅为了获得法院的通知。
如果被诉方在保全程序中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法院需要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确保在法律程序进行期间,始终有足够的财产适时执行判决。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通过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股票、基金等方式来保全被诉方的财产。被诉方在法院冻结财产时可以选择提出质押保全来替代冻结措施,这样既可以保全好自己的财产,同时也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手续和程序。
如果被诉方在保全程序中申请了诉前禁止令,法院需要禁止被执行人进行某些行为,以防止被执行人对被诉方的合法权益进行侵害。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并不需要发出通知通知被诉方,但是被诉方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进行管控,不能违反法院的禁止令。
综上所述,如果被诉方在接到起诉书之前申请了保全措施,那么在被诉书送达前,法院通常不会向被诉方发出通知。被诉方在申请保全后,也不应该掉以轻心,尽管可能没有收到通知,但是也应该自觉遵守法院的保全决定,防止自己的行为损害到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