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是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项必要手段,是对风险的预防和保障。而财产保全保险,更是重要的一种保险形式。然而,在购买该类型保险时,往往会产生一个问题:谁应该承担保险费?下面来一一探讨。
首先,从保险利益的角度看,保险费应由权益人承担。财产保全保险是为了保护财产安全而设立的,因此,其责任中心应该在财产所有人身上。一般而言,企业或个人因保护财产遭受损失后才会享有保险利益,所以其应该付出保险费来承担风险。
其次,从保险法的规定看,也支持由权益人承担保险费。我国《保险法》第三章第十三条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应当按照约定交纳保险费。” 可以看出,不仅仅是财产保全保险,所有类型的保险都应由投保人或权益人承担保险费。
但是,从实际情况出发,是否由权益人承担保险费还需要根据公司规模、财产价值、风险程度等因素来考虑。在一些小企业或个人财产比较贫困的情况下,他们的风险承受能力较低,如果由他们承担全部保险费,可能对于他们的经济负担过重。这个时候,可以适当采用共担方式,既由权益人承担一部分保险费,同时保险公司也承担一部分,以减轻权益人的经济负担。
最后,还有一点需要注意:在保险合同中的约定必须合法,不能违法。如果在保险合同中约定由第三方承担保险费,这种约定就是无效的。毕竟,希望通过合法的途径来解决保险费用的问题而不是通过违法手段。
综上所述,财产保险保全费谁承担既有法律规定作为支持,也有保险利益出发的考虑,而最终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合法约定来决定。对于企业和个人申请财产保全保险时,应该根据自身的财产状况来判断,保险定价公道合理,是企业和个人申请财产保全保险的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