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函是一种用于确保合同履行的担保工具,常见于国际贸易和建筑工程项目等领域。它由发出人(通常是银行)针对受益人(通常是合同承包方)提供的一种承诺,如果合同承包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发出人将按照保函金额偿还给受益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实践,履约保函的失效期限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在实际操作中,有些保函会明确规定失效期限,而有些则没有。通常情况下,保函的有效期限从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并在约定的时间到期后失效。
如果履约保函未约定失效期限,可能带来一些潜在风险和问题。首先,受益人可能无法确定何时可以依靠保函进行索赔,导致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其次,发出人可能会面临长期承担责任的风险,因为保函在未规定失效期限的情况下,可能会一直有效,直到受益人履行合同或提出索赔。
在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中,对于未约定失效期限的履约保函,通常会根据法律原则或普遍惯例来确定其失效时间。例如,根据“合理时间”的原则,未约定失效期限的保函在合同履行完毕后的合理时间内失效。
为避免不确定性和潜在风险,建议合同双方在签订履约保函时明确约定失效期限。这样可以使受益人在一定时间范围内依靠保函进行索赔,并为发出人规避长期承担责任的风险。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确定失效期限,以满足各自的实际需求和利益。
虽然履约保函的失效期限是否需要约定存在不同的看法和实践,但为了增加合同执行的确定性和可控性,建议在签订履约保函时明确约定失效期限。这样可以确保受益人在一定时间范围内依靠保函进行索赔,并减少发出人承担长期责任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