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费用由谁承提?
诉讼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保障诉讼权益的一种临时措施。它的目的是防止被告在案件尚未审理结束前采取一些可能会使原告权益受损的行为。然而,执行保全措施必然伴随着一定的费用,这就引发了一个问题:究竟由谁来承担这些费用呢?
按照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在我国民事诉讼中,诉讼保全费用一般由保全申请人承担。保全申请人在申请诉讼保全时,有责任支付保全费用,并在保全措施被执行后立即向法院缴纳。这是因为保全申请人是提出申请、请求法院采取授权保全措施的一方,享有相应权益,应承担相应费用的责任。
此外,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17条也明确规定了一种特殊情况下的费用分担规则。当诉讼保全措施被确认是违法的,被执行的一方将原告损失进行了赔偿,并且原告在申请保全时属于明知没有正当理由,损害了对方的合法权益时,法院有权判决原告承担全部或部分的保全费用。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尽管保全申请人在进行诉讼保全时要支付费用,但如果保全申请人在最终诉讼中胜诉,法院在判决中会相应地将保全费用列为诉讼费用的一部分,并由败诉方承担。
因此,总体来看,诉讼保全费用是由保全申请人承担的,这是对其提出申请并享有相应权益的一种责任和义务。当然,也应当注意到特殊情况下,诉讼保全费用的承担责任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决定。
综上所述,诉讼保全费用一般由保全申请人承担,这是基于其提出申请并享有相应权益的原则。然而,根据具体情况,费用承担责任也可能会因案件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在法律实践中,应该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来确定费用的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