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诉讼保全查封裁定书怎么写
作为一种常见的司法行为,诉讼保全查封在解决财产纠纷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保全查封却会对当事人造成一定的损失,因此,当事人往往需要解除保全查封。那么,如何写一份解除诉讼保全查封裁定书?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开篇语
解除诉讼保全查封裁定书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因此在开篇时需要明确文书的性质和目的,以免产生误解。一般可以使用如下的开头语:
应(申请人甲)请求,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需要解除诉讼保全查封,现依法做出如下裁定:
二、解除保全查封的理由
在裁定书中,需要详细地陈述解除保全查封的理由,以免产生不必要的争议。一般来说,解除保全查封的理由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1.查封主张不成立或保全目的已经实现
当事人提出查封主张,但是在审查过程中查封主张不成立或保全目的已经实现,此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解除保全查封。在此情况下,解除保全查封的理由可以如下:
经查,原被申请人(或第三人)在提出查封主张时,对查封标的确权认定存在争议。经本院核查,查封标的的所有权已经得到清晰认定,因此原被申请人(或第三人)的查封主张不成立。同时,经查封标的的保全目的已经实现,不存在继续保全的必要。
2.解决当事人生产、生活急需的情况
当事人在生产、生活中急需查封标的时,可以向法院申请解除保全查封,以解决当事人急迫需要的问题。在此情况下,解除保全查封的理由可以如下:
经查,原被申请人(或第三人)因生产、生活急需,需要解除查封标的。本院认为,解除查封能够有效解决当事人生产、生活中的急迫问题,同时不会对本案审查和查封主张的实现造成影响。
三、解除保全查封的裁定
解除保全查封的裁定需要明确、规范。一般可以使用如下的结尾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全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本院审查认定的事实和证据,决定如下:
1.解除原被申请人(或第三人)申请的查封措施;
2.将查封标的交付原被查封人(或处置范围外,或其它人)处置。
四、书写要求
解除诉讼保全查封裁定书不仅需要内容清晰,而且需要技术规范。书写遵循以下原则:
1.用词准确,语句规范,没有任何模糊引起误解的词语;
2.用词规范,不使用口语化的词语和外来语;
3.整体情节逻辑上清楚,没有矛盾之处;
4.避免出现错别字、语法漏洞,影响署名方的形象。
总之,解除诉讼保全查封裁定书的写作需要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内容清晰、语句规范,符合司法实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