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中,原告申请保全措施是常见的一种方式,但如果被申请人认为这种措施对其造成了损失,则可以向法院提出解除保全申请书。那么,该如何写解除保全申请书呢?以下是一些建议。
首先,解除保全申请书必须要写得清楚明白。尽管此种申请书通常由律师起草,但一定要确保被申请人能够理解其中的内容。这意味着要避免使用专业术语或复杂的法律概念,而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表达意思。此外,为了更好的表述,建议将相关法律法规标明出来。
其次,解除保全申请书需要清晰地陈述被申请人的诉求。要逐条列举保全措施的申请事实,以及申请人提出保全申请的基础和实际情况,以及涉及到的证据材料。此外,要说明保全措施可能带来的损失,特别是对被保全财产的估计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这些都应该在申请书中加以说明。
最后,解除保全申请书需要附上证据材料以证明自己的诉求。这些证据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具体根据不同案件而定。例如,可以提供相关合同、订单、发票、收据、财务报表等证据。此外,如果需要提供外部调查报道或相关法规解释等资料,也应当附上,以更好地支撑自己的申请。
总之,解除保全申请书的撰写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尤其是对于非法律专业人士来说。建议在撰写解除保全申请书之前,咨询专业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同时,要尊重法律规定,依法依规进行申请,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