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保全申请书
尊敬的法院:
本人是原被申请人,听闻原告申请本人财产保全并被法院受理,本人特此提出解除保全申请书。
首先,原告并未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本人对其构成债务或欠款。在没有明确证据的情况下,原告单方面提出保全申请,显然是对本人财产权益的无理侵害。
其次,原告提出的保全措施无法合法实施。据本人了解,财产保全措施是针对被申请人已经或将要面临债务无法清偿,难以履行法律义务的情况下采取的措施。而本人并没有存在上述情况,原告提出保全申请显然是违反了法律规定的。
最后,本人认为原告提出的保全申请存在恶意诉讼的嫌疑。原告一直没有向本人提供债务清晰的证据,从而让本人难以理解针对本人的保全申请真实目的。同时,原告多次提出保全申请,实际上并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反而对本人的财产造成了一定的损失。
以上是本人申请解除保全的理由,希望法院能够认可本人的立场并解除原告申请的保全措施。
此致
敬礼!
原被申请人:XXX
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