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诉讼保全担保申请书范文大全
各位法官:
本人系被申请人,系某诉讼案件中保全措施被申请人,现依法申请解除诉讼保全担保措施。具体理由如下:
一、被申请人无法继续履行保全担保义务
1、保全担保金额已全部冻结
本人原先提供给法院的保全担保物已经被冻结,无法使用。同时,本人无法提供相应的替代担保措施。因此,本人无法继续履行保全担保义务。
2、商业信誉受到影响
由于之前提供证券等重要资产为担保,其被冻结给本人带来了巨大的商业信誉损失。一旦保全措施解除,本人就可以重新规划业务发展,恢复商业信誉。
3、履行保全担保义务的经济成本过高
本人原先提供的保全担保物包括证券等重要资产,在经济环境下波动频繁的情况下,本人由于保全担保义务履行而承担的成本过高,对本人业务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因此,本人无法继续履行保全担保义务。
二、保全担保措施的必要性已不再存在
1、原告的求偿主张存在问题
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与事实存在不符之处,并未能提供足够证据来证实其提出的求偿主张。因此,保全措施已变得不再必要。
2、风险已因其他措施而消除
本人已采取其他合理措施,以防止原告可能会面对的损失。因此,解除保全担保措施不会给原告带来任何实质性损失。
三、被申请人对诉讼中各项义务已履行
本人对诉讼中各项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没有任何不当行为,也不存在任何风险。且本人有足够的能力承担可能出现的诉讼风险,无需再提供保全担保措施。
因上述原因,本人请求法院解除原先已经施加的诉讼保全担保措施。本人希望法院能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尽快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