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或仲裁程序中,为保全一方当事人的财产利益,由具有法律效力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主张,采取一定的措施,以防止被申请人或其他人对当事人的财产进行侵害、毁损或处分。以下是怎样申请财产保全的详细步骤及要求。
一、保全申请的适用范围
财产保全适用的范围包括财产性诉讼纠纷、知识产权诉讼纠纷、海事诉讼纠纷、仲裁等。当然,保全申请并非一切情况下都可以进行,必须符合法定要求。
二、保全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
1. 提出请求书:具体申请中需注明被申请人的姓名(名称)、住所(营业地)、财产状况及申请财产保全的原因和事实依据等。
2. 提供证明材料:包括原告提供的证明材料与证据材料,例如债权凭证、协议书、抵押证、担保证书、财务报表等。
3. 提供担保物:如申请人提供担保物,则需提供担保物证明文件、评估报告等。
4. 提供保全费用:保全申请所引起的费用由申请人先行垫付,在保全决定生效前,被申请人不予承担。
三、保全申请的方式
1. 申请诉前保全:在诉讼程序开启前,原告通过人民法院申请保全措施。
2. 申请诉中保全: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之一依照规定申请财产保全。具有紧急情况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先予以保全,然后在申请人提起保全申请之日起5日内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如审查后不同意保全,则应立即解除保全措施。
3. 申请仲裁保全:在仲裁程序中,申请人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财产保全。
四、保全决定的效力
保全决定具有法律效力,一般在通知被申请人后即生效,具有强制执行力。
五、保全的种类
1. 查封、扣押:包括查封当事人的财物,限制进行处分的权利;扣押当事人的财物,禁止其使用和处分权力。
2. 保全令:人民法院可以要求被申请人提供担保,如果担保不足,则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提供针对应收账款、货款、标准仲裁裁决和仲裁协议的银行保函。
3. 证据保全:即保护原件的完整性、保管在原地。
4. 其他保全措施: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合的保全措施,如限制被申请人消费、禁止被申请人使用某一物品等。
六、保全申请的注意事项
1. 保全申请需要有充分的证据和法律依据,否则会被驳回。
2. 申请材料的准备需要充分且完备,否则会影响到保全申请的效力。
3. 在申请保全时,需要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供充足的担保。
4. 保全申请需要在申请的时限内完成申请过程,否则申请会被驳回。
综上所述,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充分的证据和法律依据,并需要提交完备的申请材料,同时需要确定适合的保全措施方案,确保保全申请的效力和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