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正升担保,我们为您提供法院财产保全担保,解封担保,继续执行担保,工程类所需要的银行保函,履约保函,支付保函等
行业动态
诉讼保全裁定复议书
发布时间:2023-08-31 00:45
  |  
阅读量:

法院名称:XXXXX法院

裁定书编号:XXXXX

被复议人:XXXXX

复议申请人:XXXXX

标题:诉讼保全裁定复议书

一、案情回顾

根据申请人XXXXX的申请,本院于XXXXX年XX月XX日作出《诉讼保全裁定书》,对被复议人XXXXX作出了保全措施的决定。然而,被复议人对该裁定提出了异议,并向本院提起了复议申请。本院对复议申请进行了审理,并就此作出了以下裁定:

二、裁定理由

1.关于证据的充分性

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可以证明其受到了被复议人的侵权行为,且有可能导致难以弥补的损失。这些证据不仅包括书面文件,还包括相关目击证人的证言和其他相关证据等。根据现有证据,本院认为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属实可信,因此保全措施是必要的。

2.关于保全措施的临时性和紧急性

申请人在申请中指出,被复议人的行为已经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并可能导致进一步的损害。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材料表明,被复议人存在逃避赔偿责任的迹象。在此情况下,如果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申请人的权益将面临更大的威胁。因此,为能够确保申请人权益的保全措施具有临时性和紧急性。

3.关于损害赔偿的可能性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申请进行保全措施的裁定,并不意味着已经确认被复议人有罪或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保全措施的目的是为了防止申请人权益的进一步损害,并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其合法权益。后续的审理将会更加详细地考虑相关证据及各方辩论的合理性,最终确定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4.关于不宜变更或撤销保全措施的理由

被复议人在复议申请中提出,保全措施会对其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然而,本院认为,采取临时保全措施并不能排除被复议人的合法行为及其约束责任的查明,也不会使其正常经营活动受到不可逆转的影响。因此,在综合考虑申请人的利益和被复议人的合法权益后,本院认为维持原保全措施的必要。

三、裁定结果

本院经审理复议申请后,认为原诉讼保全裁定书所采取的保全措施符合法律规定,且不宜变更或撤销,故决定维持原保全措施的有效性。

故根据上述理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之相关规定,对被复议人的复议申请作出上述裁定。同时,裁定书生效后即成为正式文书。

如对本裁定有异议,可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上述裁定已经合议庭讨论通过,特此通知。

XXXXX法院

XXXXX年XX月XX日


相关tags: 诉讼保全 法律
13456827720
13456827720
已为您复制好微信号,点击进入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