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的不断完善,诉讼保全也越来越得到大众的关注,对于其新规定也应引起足够的重视。本文就诉讼保全新规定作以探讨。
首先,我们了解下什么是诉讼保全。顾名思义,是在诉讼期间出现严重损失或赃物流失时采取措施进行保全,以保证诉讼的正常进行和胜诉后的利益得到实现。诉讼保全可以采取的措施多种多样,如查封、冻结、扣押、拍卖等。从法律效力上而言,诉讼保全具有先予执行的作用。因此,诉讼保全对于维护权利人利益,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重要利益具有重要作用。
诉讼保全的新规定主要包括诉讼保全范围的扩大和对于当事人申请的便捷化。诉讼保全范围的扩大主要体现在创新知识产权领域,加入了预防或制止侵权行为的保全措施,如禁止侵权行为、责令停止侵权行为等,给受到侵权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带来更加有力的保障。同时,在涉外民商事诉讼中增设规定,允许对涉外财产提出诉讼保全申请,为涉外民商事诉讼中容易出现的财产转移等问题提供解决方案。
另外,对于当事人申请的便捷化也是新规定的重要内容。新规定建立了诉讼保全先予执行原则,对于诉讼保全申请的审判标准更加明确,同时规定了最长不超过30日并且不必提交保证金的临时措施,给当事人曾经无法保全权利时带来更加方便的保障。此外,针对可能存在的恶意诉讼申请,新规定也规定了责令赔偿等惩罚措施,这极大的降低了恶意诉讼的可能性,避免了过度维权产生的不良影响。
综上所述,诉讼保全新规定对于诉讼保全的顺利进行、权利人利益的保障以及恶意诉讼的遏制具有显著的作用。我们有理由相信,新规定的实施将在今后的诉讼保全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优势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