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法律规定是指,在诉讼的过程中,为避免公证书、证据遭到毁灭、灭失或背书之前,为保障诉讼效果和实现司法公正,而采取的一种法律措施。本文将介绍诉讼保全的法律规定。
首先,诉讼保全的适用条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讼保全必须符合以下情形中的一项:一、申请人的诉讼请求有一定的事实根据和合法依据;二、诉讼请求的实现可能受到损失或难以实现;三、保全措施对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失不大于申请人若未采取保全措施所可能遭受的损失。
其次,诉讼保全的具体措施。诉讼保全措施主要包括保全财产、证据保全和禁止令等。其中,财产保全是指申请人申请法院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保全,以实现诉讼请求。证据保全是指申请法院采取措施保存、鉴定和认证证据,以保证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禁止令是指申请法院发布的禁止被申请人进行某项行为的命令,以防止被申请人损害申请人利益。
再次,诉讼保全的申请程序。申请人需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法院在受理申请后,应当认真审查申请书以及提交的证据,并酌情进行临时保全或者裁定拒绝保全。如果审查属实,法院还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其他当事人公告,并听取其他当事人的意见,做出保全裁定。
最后,诉讼保全的法律后果。一般而言,保全措施期间,申请人需要支付相应的担保费用,以保证保全措施的执行。如果法院确认被申请人缺乏清偿能力,则可以从其他财产中强制执行。同时,如果申请人的诉讼请求被判决支持,其需要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措施遭受的损失。
总之,诉讼保全是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项重要法律措施。申请人需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据。法院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查,并做出相应的保全裁定。申请人需要支付担保费用,同时也要承担因保全措施可能导致的风险和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