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申请书
尊敬的法院:
我是被申请财产保全的被申请人,特此向贵庭递交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申请书,希望法庭能够审慎考虑,依法作出有利于公正的决定。
首先,我必须明确指出,我并未实施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也无意逃避债务的责任。申请人在申请时提供的证据并不足以证明我存在逃避债务责任的行为。我作为被申请人并没有财产移动、转移、变卖或隐藏的行为,因此无需对我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其次,申请人为了追讨债务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并非公平合理的手段。财产保全措施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申请人的利益,但同时也影响到了我正常的生活和经济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9条规定,法院应当在办理案件时,综合考虑当事人权益和案件实际情况,依法确定财产保全措施的适当程度。然而,目前财产保全措施已经给我的生活带来了不小的不便和困扰,不利于我正常的经营和生产活动。因此,解除财产保全裁定是我合法权益的维护。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法院应当根据案件情况做出裁定。本案中,申请人所提供的债权证明存在疑点,且申请人并未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我具有逃避债务的行为。基于以上事实和法律依据,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解除财产保全裁定是公正和合理的。
综上所述,我特此向贵庭提出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申请,并恳请法庭依法予以审理和决定。针对我们的申请,我们愿意遵守法庭的任何相关规定,并配合法庭的调查和审理工作。期待法庭能够权衡各方利益,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特此申请。
被申请人:(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