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是指在诉讼中为了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采取一系列措施的过程。这些措施旨在保护权利人在诉讼中的地位和获得最终胜利的机会。在诉讼保全方面,我国法律规定了很多相关的措施,包括财产保全、证据保全、行为保全和口头或书面申请等。
首先是财产保全,在我国民事诉讼中普遍适用,指的是当被申请人有逃避债务或转移财产行为时,权利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采取临时或预先措施保全被申请人的财产,以保护权利人利益。
其次是证据保全,即在诉讼中,当权利人提供的证据可能被毁灭或失去时,可以向法院申请采取一些保全措施。例如,权利人可以申请庭外调查,将案件相关的物品保留下来,并在需要时向法院提供。
行为保全也是一种在诉讼中采取的常见措施,它针对的是因紧急状况发生在诉讼期间的行为,对持续性的、紧急的、不可逆转的影响,如保全财产、停止侵权、恢复冻结等。
最后是书面或口头的申请,权利人在申请诉讼保全时,必须书面或口头向法院提出申请。权利人必须提交相关证据和事实,并按照法院的要求履行手续。
总之,在诉讼中,采取保全措施是为了确保权利人在诉讼期间的权益不受侵害。此外,权利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提出申请并履行相应的程序和条件,才能获得法院的诉讼保全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