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财产保全裁定书复议决定书范本
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保障诉讼请求得到实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采用强制性措施对被告的财产实施占有、冻结、拘留等行为。在财产保全之后,被保全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处分权都被限制,为此,被保全方可以提出解除财产保全的请求。本文就对解除财产保全裁定书复议决定书进行解析,并提供范本,以供参考。
解除财产保全裁定书复议决定是指在被保全方对原财产保全裁定存在异议,或财产保全有违法或不当行为时,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旨在解除财产保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被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一方认为保全确有不当时,可以申请解除财产保全。为此,我们可以提供如下的解除财产保全裁定书复议决定书范本:
原公告送达单位:
XXXX县(市、区)人民法院
复议人姓名:(原告/被告)
公告送达地:(户籍所在地/营业场所/住所)
原裁定书编号:XXX号
原公告送达日期:XXX年XX月XX日
经权委托人核实,由原保全法官XXX主持的原财产保全裁定,因XXX理由、XXX不当、XXX杂质附着等原因,需要及时解除。本复议人认为,财产保全裁定书原审核不严谨,审理不公正,且侵犯了本人的合法权益,故申请解除。
复议人的主张为:
(1)我方并不存在拒不履行义务的情况,故法院保全裁定缺乏依据;
(2)法院并未就被保全财产的价值做出准确的判断,在裁定上过于宽泛,导致了对原告方的重大损害;
(3)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理由及证据不充分,且没有考虑其他相关事实和证人证言,严重地违反了公证证明的主张。
综上,本复议人就原裁定提出异议,请求XXX县(市、区)人民法院解除该财产保全裁定,并恢复被保全财产的一切权利。特此申请。
复议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盖章/电子签名):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以上为简单的解除财产保全裁定书复议决定书范本,篇幅有限,仅供参考,实际应用需要依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进行具体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