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民事诉讼中,当一方当事人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或可能被侵害时,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保全是诉讼程序中的一项重要措施,可以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那么,诉讼保全的法律规定究竟是什么呢?
一、保全的定义
保全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为了防止可能发生的侵权行为或者已经出现的侵权行为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对有关人员、财产和场所采取一系列措施加以保护的法律程序。
二、保全的方式
保全是指执行法院通过诉讼程序,通过法院、法官的介入,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护涉案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常见的保全方式有以下几种:
1、财产保全。
2、证据保全。
3、场所保全。
三、保全的法定要件
1、有民事诉讼主张。
2、存在证据证明财产被损害或可能被损害。
3、存在财产,可能被用来担保赔偿。
4、请求临时措施所能采取的措施不能对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产生不当影响。
四、保全申请的程序
1、申请人向受案法院提出保全申请书。
2、受案法院经审查认为需要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作出裁定,裁定中应当具体说明保全措施、申请的权利义务及保全财产的范围、期限等。
3、被申请人收到保全裁定书后,应当服从。如果不服从,可以向受案法院提出申请,或者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
五、保全的效力
保全措施的效力,是在保全时限内对被保全财产实际控制的效力,但不影响以后诉讼中的财产分割。
六、保全的期限
保全期限最长不能超过三个月。
总之,保全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种重要手段,对于涉及到重要权益的民事诉讼案件,进行保全申请可以有效地保障当事人权益,保全程序也是一个审判程序,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保全人必须承受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