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律所合作协议
一、协议目的
本合作协议旨在明确诉讼保全律所与客户之间的合作关系,确保双方在诉讼保全相关事务上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二、合作内容
1. 诉讼保全律所将根据客户的需求,提供涉及诉讼保全方面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等。
2. 客户应提供真实、准确的相关信息,以便诉讼保全律所能够充分了解案件背景和需求,从而提供高效的服务。
3. 双方应保持良好的沟通与信任,及时共享案件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果,以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
三、义务与责任
1. 诉讼保全律所负责制定合理的法律策略和保全方案,并在客户同意的范围内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
2. 客户应按时支付诉讼保全律所的服务费用,并承担因案件处理所需的相关费用,如保全费用、调查费用等。
3. 双方应保守客户的商业秘密和案件信息,并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信息的安全性。任何未经对方授权的披露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费用与付款条件
1. 服务费用将根据合同约定或双方订立的协议支付标准进行收取,具体金额和付款方式将在合作开始前明确确认。
2. 如客户未按时支付费用,诉讼保全律所有权暂停或终止合作,且客户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合作期限与终止
1. 本合作协议的期限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合同约定期满。双方可根据事实变化协商终止合作或延长合作期限。
2. 如双方协商解除合作协议,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完成相关事项的交接工作。
六、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作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条款
1. 本合作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补充协议予以明确。
2. 本合作协议的修改、补充应经双方书面确认,并附注在本协议正文或附件上。
本合作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确认已完全理解并同意上述条款,并愿意遵守合同约定的所有内容。
甲方(诉讼保全律所):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乙方(客户):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