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保全异议申请书的递交方式
在诉讼过程中,申请保全措施是当事人常常会采取的手段。而申请保全措施的当事人不仅限于起诉人、被起诉人,还包括案外人。案外人申请保全措施需要进行异议申请书的递交。下面我们将介绍案外人保全异议申请书的递交方式。
一、申请书应当递交的时间
案外人在申请保全措施时需要递交保全异议申请书。根据相关规定,保全异议申请书应在申请保全措施前或者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的五日内向人民法院递交。如果逾期而未能提出,将只能视为无效。
二、递交方式
1、亲自递交
案外人可以选择通过亲自到法院递交保全异议申请书的方式,即当事人本人持申请书到法院提交。这种方式保险且直接,可以避免信件误投或遗失等问题。
2、邮寄递交
案外人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递交保全异议申请书。需要将申请书邮寄到相关的法院,并在信封上标明“保全异议申请书”字样以及申请保全措施的案号。此外,在信封上注明自己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法院及时联系。
3、网络递交
现在许多地区的法院已经开通了网上申请保全的渠道。案外人可以通过法院官网在线提交保全异议申请书,避免了交通不便或时间紧迫等问题。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网上递交时,需要遵守并填写相关要求,例如身份信息、申请事项等。
三、递交须知
1、递交时需要同时备注好自己的个人信息,如姓名、联系方式等,方便法院与当事人联系。
2、在递交完保全异议申请书后,需要及时向未知的当事人告知,方便对方对申请提出异议或辩论。
3、及时处理法院和对方当事人的要求,避免拖延时间。
综上所述,案外人可以选择亲自递交、邮寄递交或网络递交的方式递交保全异议申请书。需要注意的是,在递交时要注明个人信息,并在递交后及时告知未知当事人,积极回应法院和对方当事人的要求。此外,在逾期截止日前递交完整的保全异议申请书也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