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保全申请书怎么写
民事诉讼保全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保全被诉权利或证据的一种法律行为。当一方在诉讼中认为自己权益受到侵害或可能受到侵害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措施,以保护自己的权益或证据不受到损害。作为民事诉讼中重要的保障措施,保全申请书的写法是值得关注的。
保全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保全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住所地、联系方式等;
二、保全的标的物或行为,保全的目的和理由;
三、保全所需的方式和措施,包括查封、冻结、扣押、公示、拍卖等方式;
四、保全的期限和效力;
五、附有证据材料。
下面简要说明一下如何填写保全申请书:
一、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
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请人的姓名、住所地、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以便法院联系。被申请人的姓名、住所地、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也应当写明,以便法院了解被申请人的情况。
二、保全的标的物或行为,保全的目的和理由
保全申请书应当写明保全的标的物或行为,以明确申请人保全的具体内容。同时,还应当说明保全的目的和理由,包括被申请人存在违约行为,存在流失资产的风险等情况,说明需要进行保全的原因。
三、保全所需的方式和措施
申请书应当明确说明保全所需的方式和措施,包括查封、冻结、扣押、公示、拍卖等方式。同时,还应当说明如何进行保全,具体措施有哪些。比如在保全房产时,要说明保全房产的具体措施,如查封、拍卖等方式。
四、保全的期限和效力
申请书应当明确保全的期限和效力,即保全措施的执行时间和效力。此外,在保全期限内,申请人应当积极协助法院执行保全措施。
五、附有证据材料
在申请书中应当附带证据材料,如合同、发票等有关材料。这些材料可以支持申请人提出保全申请并促进保全措施的执行。
在填写保全申请书时,申请人应当充分考虑法律的规定和实际情况,合理、明确地表达保全请求,同时附带必要的证据材料,积极协助法院实施保全措施。只有这样才能有效保护申请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