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财产保全申请书怎么写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地址(或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身份证明(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事实和理由
1.诉讼标的:说明财产保全的标的物或数额。
2.申请理由:说明被申请财产存在危险或可能受到损失的事实,并说明财产保全的必要性和合法性。
3.证据:附上书面证据(如合同、票据、单据、协议等)和证人证言等证据材料。
三、财产保全措施的申请
根据实际情况,依法申请适当的财产保全措施,如查封、冻结、扣押、租赁、委托保管、变价等。
四、申请的裁定书内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中提出裁定书的内容,如解除保全措施的时间、责任、财产保全期限等;同时要求法院及时受理并作出裁定。
五、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如有)
包括代理人姓名、职业、住所、证件种类和号码、被授权的事项和权限等。
申请人应当在授权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委托书)上签名、盖章,并出具身份证明、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附则
此处可补充其他必要性、合法性材料。
七、申请人和代理人声明
对申请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遵守法律法规。
以上是申请财产保全申请书的主要要素,申请人应当在书面申请后,通过适当的途径进行递交。同时,申请人还应当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申请书的内容,确保其在法律上符合要求,以获得法院的支持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