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中财产保全裁定书范文
原告:XXX
被告:XXX
一、原告XXX向本院申请对被告XXX的财产进行保全,请求查封被告位于XXX市XXX区XXX路XXX号的房产一套,价值人民币XXX元,并冻结该房产价值相当的被告在本市所有存款。
二、本院认为,原告申请诉中财产保全的理由充分,且提交的证据亦足以证明被执行人存在逃避债务的情形。被执行人的房产和存款(财产)可能会被转移、变换或者虚抵押,为保全债权的实际效果,应予以查封和冻结。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第一百六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十八条之规定,本院作出如下裁定:
1. 暂时查封被告XXX位于XXX市XXX区XXX路XXX号房产一套,查封期限为三个月;
2. 冻结被告XXX在本市所有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存款,金额应与所查封财产相当;
3. 本案裁定书不得上诉。
四、裁定送达期间为七日。
五、本裁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审判长(签名):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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