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诉中财产保全需要什么材料
诉中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保障诉讼权利的实现而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即在法院还未判决前,已经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保全,从而保障最终的诉讼效果。对于需要申请诉中财产保全的当事人来说,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申请书:诉中财产保全需要通过书面形式申请。申请书应包括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财产保全方式、保全财产的种类和数量等相关内容。
2. 合同、协议等证明材料:如果申请诉中财产保全是基于一份合同或协议,当事人需要提供该合同或协议的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经其他证明机构验证。
3. 证据材料:当事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证明被申请保全的财产属于被执行人所有,并且被执行人存在或即将存在对于该财产权利的侵害或其它不当行为。
4. 财产状况证明:当事人需要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证明,如不动产权证、银行存折、股权证明、工资单等,以便法院判断被执行人拥有的财产类型、数量等信息。
5. 保全财产的具体方案:当事人在申请书中需要提出针对被保全财产的具体保全方案,包括保全财产的类型、质量、数量、存放地点、保全方式等,以便法院对申请的合法性做出判断。
总的来说,当事人申请诉中财产保全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证明被保全财产的归属和权利需要保护,并且对被保全财产的具体保全方案需要做到具体明确。申请人需要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严格按照程序操作,否则会影响到最终的保全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