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财产保全担保书范本
保证人(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联系电话:
受益人(债权人):
债权金额:
债务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联系电话:
保证人和受益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保全债权、确保债务人履行债务,特订立本担保书,约定如下:
一、担保方式
担保人担保以现金财产方式担保债权人对债务人主张的一切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款等,保证金额为(债权金额)人民币。
二、担保范围
1. 担保期限自本担保书签署之日起至债权人主张债权全部清偿之日终止。
2. 担保适用于债务人任何暂时性、终局性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保证、票据、担保及其他适用债权法律关系。
三、现金财产保全方式
1. 在债务人未按时、足额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要求担保人支付担保金额。
2. 担保人应在收到债权人通知后的三十日内将担保金额全额支付至债权人指定的账户。若因担保人未及时支付导致债权人损失,担保人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3. 担保人支付担保金额后,债权人应立即将担保金额用于清偿本担保书约定的债权。
四、其他条款
1. 若债务人按时履行债务,担保人的责任即告终结。
2. 担保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必要的还款保证措施,并有权登记对债务人名下的现金、财产权益进行担保抵押。
3. 对于债务人的担保义务,担保人同意无条件地履行,并不得以任何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原因或纠纷为由而免除担保义务。
4. 本担保书不得转让、出质或向其他相关方变更。
五、争议解决
本担保书的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六、担保人声明
我(担保人)确认我为自愿签署本担保书,本担保书的约定我理解并完全同意,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受益人声明
我(受益人)确认我已清楚理解本担保书的约定,并愿意依据本担保书的约定行使相应的权利。
以上为现金财产保全担保书范本,担保人和债权人应在签署前仔细阅读并理解担保书的内容,确保双方感知权益,以保证债务的履行和保全。在签署担保书之前,建议双方及时咨询专业法律机构,以确保担保书的合法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