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保全费用能退吗?
在民事诉讼中,保全是常见的一种程序。保全是指在诉讼开始前或诉讼过程中为保障诉讼权益而实施的一系列措施,保全费用指支付给取保人或协助财产保全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全人的劳务费、交通费、住宿费等。那么保全费用能否退回,困扰着很多当事人。
首先,要明确一点的是,保全费用只有在取保人允许下,才能支付给相关人员并向法院予以报销。保全费用的支付和报销必须经过专门的程序和审核,不得私自决定和支付。因此,对于取保人自愿支付给协助保全人费用的情况,一般不允许退回。
其次,对于保全住宿费等必要费用,凡是经过花费且申请取保经济条件差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协助支付。但是,支付后的费用还是归属于法院,只能作为资金管理,不可私刻意挪用与花费,否则法律后果自负。
最后,如果保全措施被撤销或者保全凭证丧失效力,已经冻结,扣押等手续已经解除,费用可以退回。但是,如果保全程序和凭证还在有效期内,费用是不行进行退回处理的。
综上所述,民事诉讼保全费用只能在特殊情况下才能退回,当事人在进行保全程序前一定要考虑清楚,对自己承担保全费用的态度要明确,做到开支有计划、操作稳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