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费用由谁承担法律规定多少
在民事诉讼中,当一方担心对方可能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而又怕对方把财产转移、隐瞒等情况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诉讼保全措施。诉讼保全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法律手段,可以有效地保护诉讼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但是,对于诉讼保全费用由谁承担,法律规定的明确性却较高,下面就请大家跟我一起来看看。
一、诉讼保全费用的产生
诉讼保全费用是指在采取诉讼保全措施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因此,对于不同的诉讼保全措施,其产生的费用也会不同,一般包括以下方面:
1.公告费用: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如果被申请人有财产存于某银行,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进行银行账户冻结。但是,为了确保这一措施真正起到作用,法院必须在适当时候发出公告,以便通知第三人不得转移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这就需要申请人支付公告费用。
2.执行费用:当一个财产保全措施被实施的时候,需要寻找相应的财产,分配或者拍卖等,这些都需要产生执行费用。
3.保全费用:除以上费用外,还需要支付保全人工作的费用。
二、承担诉讼保全费用的原则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讼保全是一项有成本的法律手段,其产生的费用应由谁承担呢?其实,法律也有明确规定:
1. 申请人承担诉讼保全费用的原则
申请人因主张权利需要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申请人应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如当事人自愿撤回保全申请,已经支付的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2. 被申请人承担诉讼保全费用的原则
在下列情况下,被申请人应当承担诉讼保全费用:
(1)被申请人被认为存在逃避法律责任的情形;
(2)被申请人被认为可能随时转移、销毁或者毁损财物的情况下采取的保全措施;
(3)被申请人被认为可能断绝经济关系、转移财产或者以其他方式逃避为首要负责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下采取保全措施;
(4)被申请人恶意诉讼、滥用诉讼,成立后被申请人承担因采取保全措施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三、诉讼保全费用的限制
除了明确了诉讼保全费用的承担原则,法律还规定了诉讼保全费用的限制:
1. 费用的合理性
诉讼保全产生的费用应当合理,不得超过实际需要的费用。
2. 损失的限制
被申请人在申请人未提交财产保全证明的情况下承担的费用,不得超过被申请人实际损失的金额。
3. 特殊情况的例外
在诉讼保全中,如遇到特殊情况,例如当申请人承担保全费用因经济困难难以负担时,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费用进行减轻或者减免。
总之,诉讼保全在民事诉讼中是很重要的一种法律手段,采取什么样的保全措施以及费用的承担原则都应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引起当事人之间的注意和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