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手续是诉讼中一个重要的程序,它是为了保障诉讼权利和执行权利的有效行使而设立的。在法律程序中,保全手续可以帮助当事人防止对方当事人恶意转移财产、销毁证据等行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首先,在诉讼保全手续中,当事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证据保全和行为保全等。其中财产保全是指为了防止被告变更,损毁、隐匿、挪用财产,影响将来实现债权而采取的措施。证据保全是指为了保护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防止证据被销毁或篡改而采取的措施。行为保全是指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被告实现其非法目的而采取的措施。
其次,当事人申请保全手续时,应向法院提交保全申请书。保全申请书应当具有详细的证明当事人权利的证据、被保全财产的具体情况等内容。法院在受理保全申请后,会视情况作出保全裁定,决定是否采取保全措施。
最后,在保全手续中,要注意保全期限和保全方式。一般来说,保全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若保全期满且当事人没有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法院会自动解除保全措施。而保全方式包括银行冻结、现场勘验、封存查封、限制出境等,当事人必须配合执行法院的保全措施,确保保全的有效进行。
总之,诉讼保全手续是诉讼程序中一个至关重要的程序。当事人在申请保全时,应注意保全申请书的撰写、保全期限和保全方式的选择等,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