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担保人承诺书
尊敬的财产保全担保人:
您好!为了更好的维护我司的利益,保障正当权益的实现,我司希望能够与您达成一份财产保全担保人承诺书。在此,我司向您说明以下内容,并请您仔细阅读并确认您的同意。
第一条 保全担保责任
作为财产保全担保人,您同意承担担保责任,确保在我司需要时能够提供必要的财产保全担保。您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提供担保,并尽力保证该担保金额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第二条 担保对象
财产保全担保人的担保对象包括但不限于我司及我司授权的相关方。在此期间,您同意为所有需要担保的项目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第三条 担保方式
财产保全担保人可以选择多种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财产保全担保、保证担保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担保方式。所有的担保方式都需得到我司的认可,并签署相应的担保协议。
第四条 情况变化通知
作为财产保全担保人,您同意在情况发生变化时及时通知我司,包括但不限于您的财产状况、债务情况以及涉及您担保的相关项目的变动情况等。您应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 担保费用
财产保全担保人同意根据相关约定,按时按规定支付相应的担保费用。保费支付方式可由双方协商确定,但需保证支付及时、准确。
第六条 担保期限
财产保全担保人同意担保期限须与相关合同的履行期限相一致,并在相关合同期限届满后且我司要求解除担保时予以解除。
第七条 事件发生通知
如财产保全担保人的担保对象发生相关涉诉事件,您同意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我司,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文书及证据。保全担保人同时同意就相关案件积极配合我司的律师进行处理,并为此支付相应的诉讼费用。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旦财产保全担保人违反本承诺书的约定,未能履行担保责任,我司有权采取法律措施追究其违约责任,并保留向您索赔的权利。您同意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费用等。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约定
本承诺书未尽事宜,按照双方的协商达成共识后执行。
请您在确认理解并同意以上内容后,签署并回复本承诺书。一旦您签署本承诺书,即表示您将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并接受我司的监管。
衷心感谢您对我司的支持与信任!愿我们的合作能够顺利进行,共同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
此致
财产保全担保人: 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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